广东:“顶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全力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就业

2020-06-05 16:47:46

6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詹立仁就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享受方式等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标准提升:专属税惠精准扶持


詹立仁介绍,近年来,为支持和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国家和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高度重视,坚持“能优则优、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积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据了解,为了持续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就业,2019年2月2日,国家出台《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加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给予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提高优惠标准,扩大优惠范围,简化享受流程。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省税务、财政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第一时间会商研究,在国家赋予省权限范围内,按照最大上浮幅度“顶格”确定税收扣减限额标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最大程度予以退役士兵等群体创业就业优惠。



詹立仁介绍,具体而言,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从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自签订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当月起,可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詹立仁特别指出,上述14400元和9000元的扣减标准都坚持“能优则优”,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按最大上浮幅度确定,即最大程度给予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对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那么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而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以上的,也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位于佛山市的粤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是该市唯一一家押运公司,主要服务对象是市内银行等企业。目前粤龙公司有员工1200多人,其中包括退役军人480名。受益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费优惠这一政策,粤龙公司连续3年每年可减免超400万元税款。



粤龙公司法人代表周彤对此项优惠政策赞不绝口:“在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下,公司招用退役士兵还可以享受减税优惠,极大地提高了退役军人就业率,也提振了企业的发展信心。”他表示,粤龙公司将把节省下来的税费投入到增强对退役军人的岗位培训和服务保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把公司做大做强,为更多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以实际行动为社会做贡献。”




流程简化:便捷申请轻松享受


推动当地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解决退役军人后顾之忧是事关民生、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税务部门积极向退役军人宣传税收政策,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简化政策享受的申报流程,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多的便利。



政策宣传辅导上,广东税务集成现行有效的300余项税费优惠政策,推出《税费优惠政策一本通》《广东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广东省退役军人 军队转业干部 随军家属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电子书和指引,给予纳税人“一目了然”的便利体验和“一应俱全”的获得感。此外,为确保政策落实无盲区,广东税务部门还积极加强与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沟通联系,将相关基础数据与金税三期、社保缴费系统的数据进行智能比对分析,精准筛选出可能符合享受条件的潜在企业对象名单,有的放矢开展“一对一”大调研走访活动,引导纳税人主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詹立仁表示:“我们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能简则简’,相关程序都做了最大程度简化。退役军人在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时,通过‘自行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即可。我们也坚持‘能快则快’,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纳税人可通过‘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办税渠道快速办理相关优惠事项。”



“现在通过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在线采集退役士兵信息并申报享受优惠,企业无需备案,流程非常简便。”广东国盾特卫保安集团有限公司的税务会计庄燕虹对税务部门的便捷的服务连连点赞,她表示,今年受疫情影响,安保人员需求量上升,公司新增了许多业务项目,目前正在扩招人员,简便的信息采集极大方便了企业。“接下来我们依旧优先考虑招聘退役军人,一方面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够帮助退役军人继续发挥专长,为社会贡献力量。” 庄燕虹说。




多方受益:政策叠加效应显现


据悉,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深入实施,极大激发了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和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带来了多重政策叠加效应。


从退役军人角度看,进一步提振了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信心。结合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税务部门通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集中学习培训、送政策进军营等方式,积极向退役军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在佛山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上咨询完退役士兵优惠扣减的申报方法后,退伍军人雷某告诉记者:“此次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设身处地站在我们退役军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些政策可谓是真金白银的实惠,从经济层面激发我们退役军人干事创业的热情。”目前,广东税务部门已为1.3万余名退役军人进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宣讲培训,让退役军人更好地知晓政策、享受政策。从经济社会层面看,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激发了企业聘请退役士兵的意愿,形成企业与退役军人“双赢”局面。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了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范围,让更多企业愿意招聘退役军人。



“在应聘者当中,同等条件下,招用退伍军人还能享受税收优惠,那我们当然会优先考虑。所以了解到税收优惠政策后我们马上调整了招聘计划,自主招聘了4名退伍军人,享受到了3.6万元的税收优惠。”韶关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仁化汽车站财务负责人詹斌说到“选择退伍军人的原因不止是税收优惠,退伍军人身上的军人特质是更能吃苦、执行力也很强,在司机岗位上兢兢业业,为公司树立了典型和榜样。”



“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标准提升和办理流程简化使得政策红利充分释放。从实际执行看,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效果是非常显著的,我省大量的物业、物流、制造业等企业都在积极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带来企业和退役军人的双赢。”詹立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