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人借刷社保卡?冒名就医将带来严重后果

2020-05-28 14:43:42

生病了,想要借亲戚朋友的社保卡来用一用?快醒醒!这样已经涉嫌欺诈骗保行为了!2019年7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反映,深圳市某医院普通外科某病床病人疑似人卡不符,存在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的嫌疑。



调查情况

接到线索后,深圳市医保局核查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普通外科48床患者施某并未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其住院时使用的社保卡实际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凌某的,施某为凌某的表兄。施某是冒用凌某的社保卡就医。



调查结果

1、深圳市某医院医生王某、肖某在接诊患者施某时,未有效核验参保人的社保卡,造成参保人社保卡被他人冒名就医;


2、参保人凌某转借本人社保卡供他人(施某)使用,并发生门诊医保记账;


3、患者施某违规冒用他人(凌某)的社保卡就医,住院的违规行为被及时发现,未发生住院医保记账;2019年6月23日发生门诊医保记账,违规冒用凌某个人账户301.9元。



处理结果


一、对涉事医院及涉事医生的处理


(1)依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约定,对深圳市某医院扣除违规、违约金905.7元;


(2)依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的约定,对深圳市某医院医生王某、肖某分别扣除协议医师积分1分;


(3)责成当事医院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



二、对转借社保卡供他人使用的处理


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256号)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暂停参保人凌某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12个月。



三、对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的处理


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256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责令“冒卡就医”当事人施某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待遇金额301.9元;处以骗取金额五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509.5元。



法律依据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百零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与市社会保险机构所签订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规定处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违约金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百零四条

参保人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社会保险机构可暂停其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3个月;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暂停记账功能12个月。社会保障卡暂停记账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减半支付。

(1)转借社会保障卡供他人使用的;


(2)通过以药易药、以药易物或倒卖药品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3)采用多次就医方式获取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超出正常剂量的。



3.《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百零六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五倍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点评


划重点!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的,均属欺诈骗保行为。参保人切勿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此外,还要提醒持卡人,社保卡里的钱是不能套现的,套现属于违法行为


各位参保人面对转借社保卡看病的行为要坚决地说“不”!

来源:深圳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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