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0-04-15 14:45:42

2020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现将我省(不含深圳)走逃、失踪的纳税人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请自行进入官网下载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13日